通知公告
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威海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
文章来源: www55365com 发布日期:2018-06-26 16:39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相关公告,现就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威海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、颁发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申请对象

 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  二、申请办法

  申请人员应于20187119时至1724时,登录司法部网站(http://www.moj.gov.cn),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。

 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、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
 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,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,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(地、州、盟)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,具体事项请查看申请地公告。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,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,比照上述规定办理。

  逾期申请的,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。

  三、申请材料

申请人应于7月25日至26日,携带下列申请材料到www55365com进行现场审核:

(一)居民身份证原件。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,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;

(二)毕业证书原件;

(三)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板2寸(46mm×32mm)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;

(四)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(比如:申请人身份证与毕业证信息不一致的,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。

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后拍照留存,原件退回。

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,授予法律职业资格,颁发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。

办公地点:www55365com210室(威海市统一路406号)

办公电话:0631-522749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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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2018年6月26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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