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威海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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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相关公告,现就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威海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、颁发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申请对象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。 二、申请办法 申请人员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,登录司法部网站(http://www.moj.gov.cn),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。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、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,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,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(地、州、盟)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,具体事项请查看申请地公告。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,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,比照上述规定办理。 逾期申请的,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。 三、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5日至26日,携带下列申请材料到www55365com进行现场审核: (一)居民身份证原件。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,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; (二)毕业证书原件; (三)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板2寸(46mm×32mm)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; (四)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(比如:申请人身份证与毕业证信息不一致的,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。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后拍照留存,原件退回。 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,授予法律职业资格,颁发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。 办公地点:www55365com210室(威海市统一路406号) 办公电话:0631-5227493 www55365com 2018年6月26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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